审计处
      通知公告

      关于对保卫处原处长冯光明等5位同志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和单位财务收支审计的通知


      2015-09-11  点击:[]

      绍学院审 〔2015〕6号

      各相关学院、部处:

      根据学校党委组织部《关于对保卫处原处长冯光明等5位同志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通知》(绍学院党组〔2015〕23号)精神,决定成立审计组,自2015年9月25日起,对保卫处原处长冯光明、工会原主席赵梁红、法学院原院长梁涌、档案馆原馆长朱莲芬、团委原书记周旗江等5名同志2011年1月至2014年12月任期经济责任和单位财务收支进行送达审计,视情况延伸审计相关单位和项目,必要时将追溯其他年度。请予积极配合,于2015年9月25日前,将有关资料报送校审计处。

      审计组长:章欢平

      成 员:薛银霞 孙寨君 邵旦 部分兼职审计员

      附件:1.需提供有关资料

      2.学院基本情况表

      3.部门基本情况表

      4.被审计单位承诺书

      5.中层领导干部任期履职报告撰写内容及要求

      6.审计人员执行审计纪律情况征询表

      绍兴文理学院审计处

      2015年9月10日

      主题词:经济责任 财务收支 审计 通知

      抄 报:校党政领导、组织部、计划财务处、相关单位及本人

      附件1:

      需提供有关资料

      一、学院(部门)基本情况表

      二、任期内履职报告

      三、任期内年度工作总结

      四、任期内重大经济决策的有关资料、会议记录、经济合同等;

      五、任期内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内部职责分工资料;

      六、账册、凭证、票据等会计资料和电子会计数据。

      附件2:

      学院基本情况表

      填表单位(盖章):

      学院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机构设置

      研究所

      科室

      其他

      教工人数

      其中:

      教师

      行政辅助人员

      其他人员

      学生人数

      其中:

      硕士生

      本科生

      预算管理

      情况

      选择结果

      1、是否编制本单位年度收支预算

      2、年度收支预算有无经过学院领导集体讨论并开成纪要

      3、年度收支预算有否报学校

      资金管理

      情况

      选择结果

      资金账户名称及账号

      1、纳入学校财务核算

      2、在校结算中心开户

      3、在其他银行开设账户

      4、用个人名义开设存折或卡

      5、借用其他单位账户

      6、其他形式

      票据管理情况

      选择结果

      票据主管部门

      1、税务、财政部门统一票据

      2、学校统一票据

      3、非正式收据

      4、其他票据

      说明:1、资金管理情况中的资金指:是经过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分配后的酬金和本单位通过其他途径取得的货币资金;

      2、票据主管部门是指学校具有票据审批、签发职能的管理部门。

      3、请在相关选择栏中打“√”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3:

      部 门 基 本 情 况 表

      填表单位(盖章):

      部门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预算管理

      情况

      选择结果

      1、是否编制本单位年度收支预算

      2、年度收支预算有无经过专门部门或人员讨论并形成纪要

      3、预算分配有无经过部门领导集体讨论并形成纪要

      4、年度收支预算、预算分配有否报学校

      资金管理

      情况

      选择结果

      资金账户名称及账号

      1、纳入学校财务核算

      2、在校结算中心开设账户

      3、在其他银行开设账户

      4、用个人名义开设存折或卡

      5、借用其他单位账户

      6、其他形式

      票据管理

      情况

      选择结果

      票据主管部门

      1、税务、财政部门统一票据

      2、学校统一票据

      3、非正式收据

      4、其他票据

      说明:1、资金管理情况中的资金指:是经过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分配后的酬金和本单位通过其他途径取得的货币资金;

      2、票据主管部门是指学校具有票据审批、签发职能的管理部门。

      3、请在相关选择栏中打“√”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4:

      被审计单位承诺书

      审计处:

      我学院(部门)已按审计通知书的要求,向审计组提供了全部会计资料及相关资料。并郑重承诺如下:

      一、 所提交的自查履职报告内容是真实的、完整的;

      二、 所提供的会计资料及相关资料是真实的、完整的;

      三、 无其他账外账、账外资产和“小金库”;

      四、 所提供的资金情况,是真实的,确信不存在遗漏。

      若所提供的资料不完整,不真实,我学院(部、处)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学院(部、处)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承诺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5:

      中层领导干部履职报告撰写内容及要求

      中层领导干部履职报告是学校中层领导干部对自己任期管理职责范围内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自我总结的一种文书。撰写的主要内容及要求如下:

      1.所任职务、任职期限和职责范围;

      2.任职期间部门、单位的基本情况;

      3.任职期间的职责履行情况;

      4.任职期间部门、单位的财务收支及经济活动情况;

      5.任职期间部门、单位的重要经济决策及效果、效益情况;

      6.本人遵守国家财经法纪及廉政规定的情况;

      7.任职期间的主要成绩、存在问题及建议;

      8.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附件6:

      审计人员执行审计纪律情况征询表

      一、 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安排的就餐和宴请。

      二、 不准占用被审计单位的交通工具。

      三、 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安排的旅游、娱乐和其他消费活动。

      四、 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的任何纪念品、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

      五、 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提出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六、 不准在被审计单位报销任何因公因私的费用。

      审计组名称

      审计组长

      对审计人员执行审计纪律的意见及评语:

      注:此表请在审计结束后寄回绍兴文理学院纪委办公室

      被审计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上一条:关于对人文学院院长叶岗等3位同志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和单位财务收支审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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