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处
      三函制度

      审 计 建 议 函[001]


      2015-10-12  点击:[]

      接收单位:绍兴文理学院附属医院 编号:001

      审计咨询事项:医院食堂改造装饰工程

      审计涉及金额:概算送审为48万元(已对标底进行初步审核)

      审计处对送审资料审核后,具体建议如下:

      1.工程总造价暂定为40万元。

      2.校内招投标平台对本次招标可采用直接下浮率报价。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经评审下浮率无重大偏差或原则问题时,取投标报价下浮率最高的单位为中标单位。

      3.合同采用总造价下浮率合同。合同中应明确:工程竣工结算造价须经校审计处审计为准,审计后按实际审计总价下浮率下浮。

      4.工程开工时,须由审计处派员现场踏勘。

      绍兴文理学院审计处

      2015年4月13日

      抄送单位:招投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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