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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计视野

      省审计厅以“大项目”审计组织方式为载体 落实“两统筹”工作要求


      2019-10-11  点击:[]

      省审计厅在14个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强化审计项目和审计组织方式“两统筹”,最大限度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切实提升审计监督效能。

      一是统筹项目安排。将县市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与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财政决算审计以及“标准地”改革和省市县长项目工程专项审计调查进行整合,一个县(市、区)制发一个审计通知书,分别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意见);将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财政决算审计和两个专项审计调查中发现的与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相关的事项,一并在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中反映,做到“一审多项”“一审多果”“一果多用”。

      二是深化“大项目”审计组织方式。深化县市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大项目”组织模式,成立综合协调组、数据分析组和现场实施组。通过“八统一”,即统一资源调配、统一工作方案、统一数据分析、统一调查了解、统一问题核查、统一定性定责、统一法规审理、统一出具报告,以系统发力代替单兵作战,实现审计资源统筹安排。

      三是以非现场审计统领现场审计。数据分析组运用大数据审计技术,围绕领导干部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两条主线,对14个县市涉及经济运行、财政资金等121类原始数据进行系统和深入的分析,形成4大类69项大数据分析结果,为编制查核任务清单和开展现场实施打下坚实基础;现场实施组以查核任务清单为抓手,持单进场实施,任务落实到人,每周召开审计组例会,督促工作进度,把握审计质量;综合协调组制定工作方案、组织业务培训、研究确定查核任务清单、协调指导数据分析组和现场实施组开展工作,及时编发审计工作动态加强业务指导,起草审计问题的统一处理原则意见,并负责成果提炼等。

      (厅经责二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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